沧州市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河北永昕锅炉有限公司

网站图片

沧州市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http://www.hbyxguolu.com 发布时间:2015/6/4 15:16:50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实现节能减排削煤目标,_群众生活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明确各县(市、区)治理任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根据企业所在地集中供热、_气、新能源等具体条件,各县(市、区)制定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强化政策资金扶持,严格安全_监督管理,强化法律规章标准约束。组织实施示范项目,推广_适用技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等第三方治理新模式,为企业提供设计、融资、施工、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底,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淘汰(含置换调整)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588台、1791蒸吨。到2017年底,各县(市、区)淘汰(含置换调整)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699台、2125蒸吨,确保完成省下达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同时,完成保留的2360台燃煤锅炉_综合改造提升,_燃煤锅炉安全_运行、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重点任务
(一)通过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加快发展热电联产,推进供热站提效改造,扩大集中供热能力;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加快建设大型_、排放达到燃气标准的燃煤锅炉,实现区域集中供热;组织实施余热供热专项行动,鼓励利用城区周边工业企业生产余热给附近居民供热,限期拆除实现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小型分散燃煤锅炉。
(二)通过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一批。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有用热刚性需求并具备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煤改新能源等。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洗浴、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要率先实施改造,确保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到2017年底,置换调整现有燃煤锅炉76台、223蒸吨。
(三)通过推广__锅炉,_新替代一批。对各(县、区)的城镇及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引进有实力的_化大型企业集团,采用BOO、BT、BOT等服务外包模式,建设运行效率高、排放达到燃气标准的大型煤粉_锅炉、“微煤雾化”锅炉,实施“以大代小”。
(四)通过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_、洁净煤,提质提效一批。对城镇地区保留的和农村地区分散小型燃煤锅炉,开展燃烧优化、自动控制、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低灰、低硫、高热值_煤及洁净型煤等,加快实现提质提效和节能减排。到2017年底,提质提效现有燃煤锅炉2360台、7230蒸吨。
三、责任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锅炉节能改造和能源结构优化。加快热电联产机组建设。确保沧州市区西南调峰锅炉、华润(渤海新区)热电项目2015年冬季供热前建成投产,新增供热能力1360万平方米。加快沧州华润运东热电前期工作,确保2017年冬季供热前建成投产,新增供热能力1600万平方米。扩大清洁能源规模。积_争取_增加_气分配指标,加快拓展_气供应渠道,2017年力争_气供应规模达到13.5亿立方米以上。加快建设地热、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供热示范项目,并逐步推广,2017年新增新能源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增地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推进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推广_节能锅炉,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监察服务专项行动,到2017年,基本完成保留的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提升。
(二)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燃煤锅炉淘汰和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并签署责任状的699台燃煤锅炉淘汰(含置换调整)工作。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含置换调整)市区及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督导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确定的名单、方式和时限,逐台抓好落实,按时完成目标淘汰任务。建立淘汰锅炉季度调度、通报制度,将燃煤锅炉治理纳入各县(市、区)大气污染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除民生项目以外的耗煤项目环评报告。严格环保监督管理,对查出的瞒报、违规新建、治理不达标的燃煤锅炉,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推进集中供热工作。协调集中供热经营企业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抓好热电联产、新能源供热项目建设。负责配合地方政府将拆除取缔分散燃煤锅炉的区域并入集中供热管网。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燃煤锅炉治理,__洁净煤供应。落实好_煤供应协议,增加省外_煤源,建设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2017年达到200万吨以上。推广锅炉_新技术,在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工业锅炉推广示范新型_煤粉锅炉系统技术和燃煤烟气净化与热回收一体化技术,在食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中小型工业锅炉普及应用解耦燃烧技术。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工业燃煤锅炉_改造。实施“以大代小”锅炉_新。对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建设大中型煤粉_锅炉、“微煤雾化”_锅炉,_新替代分散小型工业燃煤锅炉。置换调整工业燃煤锅炉。对具备条件的分散工业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煤改新能源等。
(五)市农牧局负责农村采暖和生活小锅炉治理工作。推广新型清洁_燃煤炉具,分期分批_换传统炉灶,提升热效率,到2017年,民用清洁_燃煤炉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实施煤炭清洁燃烧改造。对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及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型燃煤锅炉实施秸秆成型燃料、_低硫散煤和洁净型煤替代改造。到2015年底,50%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清洁燃烧改造,到2016年底,80%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生产用煤完成清洁燃烧改造,到2017年底,完成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生产用煤清洁燃烧改造。
(六)市质监局负责锅炉使用登记许可、能效测试和煤质检测工作。完善锅炉数据库。对新投入使用的锅炉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输入数据库纳入安全监管;对拆除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在数据库进行标注,增强锅炉数据对燃煤锅炉治理的指导性、实用性、_性。加强锅炉能效测试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在用燃煤锅炉能效普查,将锅炉能效数据纳入现有锅炉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对使用时间大于10年的锅炉,每2年开展能效测试。加强煤质专项监管,健全煤炭质量检验体系,将监督检验站点向县级延伸。
(七)市统计局负责利用锅炉削减煤炭量对相关行业煤耗进行评估。研究建立全社会煤炭消费季度试算制度,依据市环境保护局提供的淘汰燃煤锅炉台数、蒸吨及煤炭消费量和市农牧局秸秆能源利用推广情况,合理测算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指导全市煤炭削减工作。
四、_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燃煤锅炉、茶浴炉的淘汰、置换、改造、提升工作,要按照确定的治理方式和时限,逐台抓好列入计划的燃煤锅炉淘汰,不折不扣地完成市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力争_额完成;对保留的燃煤锅炉,按照2015、2016、2017年各完成30%、30%、40%的计划,确保按质按量完成_综合提升。发展改革、环保、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质监、统计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合力攻坚燃煤锅炉治理。各相关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严格遵守_法规标准,增加资金投入,开展能效对标,按时完成承担的治理任务,_锅炉安全_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_争取_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节能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我市燃煤锅炉治理。对燃煤锅炉改用_气、电、生物质、新能源等,建立环评审批、项目备案绿色通道,实行同步建设、同步审批、同步备案。对采用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的“微煤雾化”、_煤粉锅炉集中供热示范项目,实行煤炭减半替代。利用工业余热供居民采暖的热泵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采暖燃煤锅炉、生产燃煤锅炉、茶浴锅炉改_气锅炉的不得收取燃气接口费。
(三)创新市场机制。培育大型化、_化_服务公司,特别是鼓励锅炉制造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等市场新模式,提供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设计、资金筹措、设备生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运行_等整套服务。各类金融和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燃煤锅炉治理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绿色信贷和风险分担服务,创新适合燃煤锅炉治理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和融资机制。
(四)强化产业支撑。组织实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_锅炉产业化。选择产品适用广、性能优、价格低的企业,在要素_、资金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培育1至2家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锅炉生产骨干企业,形成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条为纽带,专、精、新、特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格局,为燃煤锅炉治理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撑。
(五)依法监督管理。严格源头控制,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格落实能评和环评制度以及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等制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锅炉。实施在线监测,鼓励企业和公共机构建立锅炉能源管理系统,加强计量管理,开展在线节能监测和诊断。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体系、节能监察体系和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研究建立安全、节能、环保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六)加强宣传引导。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加大燃煤锅炉治理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引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监督燃煤锅炉治理工作。要推介典型经验,曝光恶劣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推进燃煤锅炉治理的整体合力。
文章来源:沧州市政府网
公司名称:河北永昕锅炉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东光县棉纺路18号 电话:0317-7789331、7786331 传真:0317-7781131 网址:http://www.hbyxguolu.com 
河北永昕锅炉有限公司 2011(C)版权所有 并对网站所有内容保留解释权 冀ICP备11019446号-2 
微信扫一扫